东港公安分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 已拘2人

04.02.2015  13:35


李某用食品箱作掩护,偷卖非法 烟花爆竹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逐步进入旺季,伴随而来的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也逐步进入高发期。一些传统商户受利益驱动,组织非法生产、销售,极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记者从 东港公安分局 治安大队获悉,目前,他们正在对全市的烟花爆竹市场进行扫网式检查,一旦发现非法销售行为,立刻处罚。如果市民在购买过程中发现非法销售行为,可以拨打110举报。

  食品箱里装进烟花爆竹

  2月1日,东港分局治安大队在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中发现个别零售点销售非法烟花爆竹,并以食品箱子为掩饰。根据摸排到的线索,治安大队会同后村派出所通过蹲点守候,在后村镇驻地的二楼沿街房门前将某村批发此类烟花爆竹的李某成功抓获,现场从李某的货车及其沿街房的仓库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共11箱,查获的装有违禁烟花爆竹的箱子上均印有“原味食品”“脆脆豆”“台式香酥饼”等字样。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是一名配货商,从临沂等地购进小食品派送到附近的各个小卖部,1月份,他在批发小商品时顺便从临沂非法购置了15箱烟花爆竹。明明知道是违法行为,但还抱有侥幸心理,甚至为了不被警方发现,他还用食品箱子做掩护到处推销,截止到2月1日,已经非法销售了四箱。目前,李某以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被治安拘留10日。

  汽油和烟花爆竹一起卖

  记者从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治安管理,有效打击和预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各类案(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五项整治”专项行动,分局决定自1月下旬至3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整治专项行动。捣毁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东港”、“和谐东港”营造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截至目前,因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东港警方已经治安拘留两人。一名是李某,另一名是王某。和李某不同的是,王某自己开了一个小卖部,和其他的商品一样,烟花爆竹和汽油等都放在了显眼的位置对外销售。“我们去的时候,都大吃一惊,这样放置太危险,好几大桶汽油摆放在小卖部,而烟花爆竹就堆放在其旁边。”办案民警说。

  发现非法销售,拨打110

        据了解,此次活动的打击重点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易燃易爆产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产品。

  东港警方深入乡村开展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并投入必要经费,落实案件举报奖励制度,营造烟花爆竹“打非”的强大声势。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行动,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全方位开展排查。努力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以高压态势,震慑企图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人员。

  对排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及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要逐一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将依法上限严惩。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对所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都要上追源头、下追流向,做到“四不放过”,即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对查办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件,要追根溯源,查清烟火药、引火线、氯酸钾等主要生产原材料的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对非法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案件,要逐一查清烟花爆竹特别是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的来源,凡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在此,东港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正规销售点购买,合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均将发放经营许可证。如若发现违法制造销售行为,要拨打110进行举报。 文/图 记者 高晓飞 实习生 苗纪双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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