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前三季度减免企业所得税1084万
中国山东网12月15日讯 (记者 孙杰)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记者今天从东营市国税局了解到,仅前三季度,东营国税部门就累计为5285户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084万元。
制定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明确文书流转的手续交接和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人……近年来,东营市国税局不断优化小微企业税收管理程序,严禁税务人员擅自变更、设定管理方式和变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简化备案资料,不得要求小型微利企业额外报送报表资料。
此外,东营市国税局还研究制定了《东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加强预缴申报监控,对于预缴环节可享受而未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及时告知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和申报要求,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在2014年预缴申报时及时享受到优惠。东营市国税局要求各相关科室及辖区税务局,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对于年度未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期结束前要及时通知纳税人补充申报享受优惠。
东营市国税局还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掌握享受优惠政策的户数、占比、减免税额、存在问题,开展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绩效评估,针对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为完善政策和创新管理方式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完善后续管理。
“通过前三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全市累计为5285户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084万元,受惠面达到100%,符合条件的全部落实了优惠。”东营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2013年度开业盈利企业统计,企业所得税减免面(享受优惠企业户数/全部开业盈利企业户数)达到了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