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货运电梯

11.09.2014  10:32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货运电梯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谈判时间:2014年9月19日下午15时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南一路77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T2014-86#-1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货运电梯一部。采购项目预算资金36.2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必须是电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三)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四)供应商是生产厂家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供应商是生产厂家时必须提供: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四)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时必须提供:

1、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3、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采购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谈判文件。

五、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边女士

电  话:0546-8902322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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