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林业局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

11.01.2016  21:54

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整合环境管理资源、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消除环境监管盲区为重点,东营市发布了东营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

 

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和“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建立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责任,推进环境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其中市级网格运行管理责任单位涉及市林业局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根据方案,市林业局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为:负责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落实林业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有关规定;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林产品产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造林绿化规划,监督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为:负责依法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落实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