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林业局狠抓“三员”监督制度落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31.10.2014  00:41

东营市林业局“三员”监督制度,即:林业行风监督员制度、工作纪律监督员制度、廉政监督员制度。


一、实行林业行风监督员制度

 

在全市林农、林企和基层林业单位中,聘请了20名监督员,对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上级政策落实、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将评判权和监督权交给社会和群众。


二、实行工作纪律监督员制度

 

每天上下班时间,由2名工作纪律监督员对迟到和早退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时间,采取不提前打招呼、不定期的方式,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

 

三、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

 

廉政监督员对本单位的依法依纪行政和规范权力运行等廉政建设方面内容进行监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实效。把日常监督和定期督查有机结合,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一切公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