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打造天蓝水清宜居城市
图为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右二)在市环保局长马保峰(右一)陪同下调研环保工作。 王英林摄 |
◆王英林
山东省东营市是黄河入海的地方,这里有丰富的湿地生态系统,著名的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誉为鸟类的天堂。
近年来,东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连续3年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深入开展水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了一批污染减排项目,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东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SO2、NO2、PM10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3.2%、13%、8.9%,蓝天白云天数达到227天,同比增加28天,空气异味明显减轻。辖区9条省控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比今年年初分别改善49.5%和79.9%。
为推动水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东营市今年继续开展水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坚定不移地推进环境治理,努力打造天蓝、水清、气爽的美丽东营。
攻坚治污,提升水气环境质量
加严排放标准,实施生态补偿;确保废水达标,改善河流水质
“201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要比2015年改善10%左右,消除空气异味,河流全部稳定达到V 类水质。”这是东营市在日前召开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暨水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上提出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围绕这一目标,东营市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落实好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完善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的约束性机制。严格执行山东省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第二阶段限值,对超标重点污染源依法实施限期、限产或停产治理。盯紧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入河达标率等“三率”,全面改善河流水质。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东营市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所有燃煤机组(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
据了解,燃煤对4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贡献非常大。东营市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后,燃煤机组和锅炉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将分别降低83.3%、82.5%、50%。
目前,东营市现有燃煤电厂16家47台锅炉,总吨位11140吨;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128台,总吨位5550吨;小型燃煤锅炉总量很大,要在两年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为此,东营市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业严格按照改造计划,逐一落实每台机组、锅炉改造时间节点、技术标准和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实施。环保部门加强督导监管,督促企业采用双塔双循环脱硫、湿法静电除尘等高效先进的治污设施,确保按时间、按标准完成改造任务。各县区、镇街加大排查力度,全面淘汰和改造10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今年,东营市将以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4个典型行业为重点,在全市全面整治所有产生VOCs的企业,并改进生产工艺,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力争年底前完成80%以上的重点VOCs 排放源治理。
东营市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全面排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VOCs排放环节和排放量,摸清排放状况,逐一列出治理计划,督导企业认真实施。落实治理标准,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加快建立VOCs信息申报和管理平台,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东营市围绕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大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市政排污管网建设,加快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沿河封堵污水直排口。提高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直排河流的企业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在企业出水口全面安装电子闸门,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推行“一企一管”。围绕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入河达标率,直排河流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实施提标改造,其他的污水处理厂要在出水口建设符合标准的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确保出水或入河水质达到Ⅴ类以上。
严格监管,强化“刚性”机制
突出环境质量导向作用,考核不达标实行“一票否决”
东营市要求,在全市持续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手段、最严格的制度加强环境监管。
东营市有关部门要强化源头控制,实施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提高准入门槛,禁止发展高污染行业,化工园区外禁止新建石化、化工、涉重金属类项目。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逐一明确县、乡、村3级监管职责,推动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东营市采取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全面实施按日连续计罚和限产、停产整治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扎实推进环保评级工作,集中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倒逼化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综合运用环保评级评价结果,对在环保评级中存在“一票否决”项的,坚决关停;对评级为中的,限期改造提升;对评级为差的实施停产整顿,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关闭,绝不姑息迁就。
东营市进一步强化水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刚性约束机制,制定完善了全市水气污染整治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环境质量、环保重点项目双重考核机制,突出环境质量的导向作用。河流水质重点考核市控以上河流断面的水质达标率和改善率,环境空气重点考核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环境空气站点主要污染物的现状和改善率。
东营市对未能按期实现达标的,实行环保考核“一票否决”;对区域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突发事件应急不力以及受到上级约谈、限批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全面施策,扮靓城市环境
开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
为加快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东营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管理,美化城市环境。
为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东营市今年计划新建11个城市公园和23个街头游园,实施沟渠、河流、道路、城市绿道“四带”生态廊道建设,对河流水系实施清淤及河道修复,同步整治沿河排污口,改善水环境质量。
为提升城区生态品质,东营市计划将中心城森林湿地公园打造成为集景观湖泊、生态湿地、丛林休闲、森林运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森林湿地公园,成为生态保育、空气净化、水土保持的城市生态绿心,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品牌。
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东营市要求严格行业标准,比如,主次干道机扫率、洒水率、冲洗率要达到80%以上,渣土车密闭化率、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达到95%以上,宾馆、饭店、烧烤店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到100%等。
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为此,东营市要求各有关部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环保重点工作。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共建生态宜居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