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新建居住区全部配建健身设施

21.03.2016  11:52

    近日,东营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规划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的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否则将不予竣工验收。

    据了解,《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同时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群众健身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对群众健身设施未按标准规划设计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交付使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后改变用途等情形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居住区、社区等健身设施的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应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居住区、社区内健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健身设施的使用安全。(李炳忠)

上半年山东外贸三大指标跑赢全国 本外币两指标创新高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值实现1.山东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