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3.10.2014  10:34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PEDZ2014-71#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总计划投资308.9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为两个包。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分包为A包: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全覆盖工程前端(含高清卡口路口封控、高清探头重点区域覆盖、原有高清卡口升级),计划投资208.5万元;

第二分包为B包: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全覆盖工程后端(含监控中心升级改造和标准化机房改造),计划投资100.4万元。

每个投标人可以投A、B两个包或其中任一个包,但不得将一个包分解后响应,且只能中标承担建设一个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设备(A包:卡口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B包:磁盘阵列、核心交换机)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代理商;

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楼306房间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五、报名要求:报名企业必须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设备(A包:卡口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B包:磁盘阵列)的生产厂家出具的 针对本项目的 授权或者代理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546-8333337

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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