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9.05.2017  16:45

  5月19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机关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对省检察院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部署。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讲话。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主持会议。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爱军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和全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

   中国山东网5月19日讯 (记者 姜瑞丽 通讯员 李明) 5月19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机关召开全体人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高检院部署要求,对省检察院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部署。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爱军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和全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

  吴鹏飞检察长指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深化思想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山东检察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重要保证,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切实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牢抓在手上,努力为全省检察机关作出表率。

  吴鹏飞检察长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持之以恒从严从实,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丰富内容,拓展形式,始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在打牢“学”这个基础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要聚焦问题,深化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党建促队建、促业务、促发展,在推进“做”这个关键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要主动对标“四个合格”,强化教育引导,抓住“关键少数”,激发党员活力,在培养合格党员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要强化措施,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丰富活动形式,加强规范管理,激发活力,在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吴鹏飞检察长强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院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政工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机关党委要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要认真落实每月至少固定2天主题党日和1次调度例会,加强督导引导,搞好统筹结合,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忠实履行职责、服务中心工作的实际行动,推动全省检察工作不断再上新水平。

  山东省检察院领导、厅级检察员,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铁路运输分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摄影 黄莹)

作者:姜瑞丽 李明 黄莹         编辑:姜瑞丽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