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表两书”促规范 信息公示助发展
15.01.2015 14:28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为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保障企业不因信息公示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等问题而使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不利影响,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商河县工商局按照“企业所需、政府所想、法律所依、职责所系、工商所能”的原则,主动服务,创新求变,在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及时为企业发布信息公示提示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两表两书”(专项检查登记表、现场检查登记表,行政提示书、行政告诫书)指导、引导企业规范公示相关信息。一是利用“专项检查登记表”发现问题。在日常市场巡查过程中,重点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企业登记情况、广告发布、商标使用管理、合同使用以及其他经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填制《专项检查登记表》对企业经营发现的问题事先进行提示;二是使用“现场指导检查登记表”进行提示。根据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制《现场指导检查登记表》予以确认,现场提示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就信息公示、营业执照登记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的差异、商标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合同使用中瑕疵、广告发表中应注意的事项、经营服务行为中应当避免的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纠正或限期纠正;三是利用《行政提示书》进行行政指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企业问题纠正的情况,由企业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管理、市场合同管理等相关业务部门在实施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户外广告登记等行政许可事务以及动产抵押登记等行政确认事务过程中,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登记及行政事务确认职能作用,利用掌握的信息,采用提示、引导等方式进行行政提示,主动服务企业和其他服务对象,帮助其正确办理相关注册登记及确认事务,填制《行政提示书》,引导其有序进入或退出市场,规范公示信息;四是利用《行政告诫书》进行警示。针对企业经营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纠正不及时、不彻底等情况,由公平交易管理、商标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合同管理以及各工商所等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查处假冒伪劣、取缔传销和变相传销、打击商标侵权和合同欺诈及食品安全整治等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解释、说服、劝阻、警示等指导方式,填制《行政告诫书》,督促企业尽快改正,防止企业因信息公示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等问题而使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不利影响,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昝龙训)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5.01.2015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