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监管 提升服务水平
◆山东省阳谷县环境保护局 张克雷
■本期提示
山东省阳谷县环境保护局致力于在学法、用法、执法上做“深”文章,加强培训宣传,提升公众意识;积极做好服务,严格环境准入;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经济新常态下,如何把严格执法与做好服务相结合,推进县级环保工作?山东省阳谷县环境保护局致力于在学法、用法、执法上做“深”文章,加强学习培训宣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在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同时,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首先,加强培训宣传,提升公众意识。阳谷县环境保护局围绕新《环境保护法》对地方政府、环保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方在责、权、利方面的不同,采取制作课件、宣传展板和宣传画报、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全县85家企业负责人、环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为加大宣传力度,阳谷县环保局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制作了一批生动易懂的宣传资料及宣传画报,发放到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和各企业。成功举办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环保书画展,以书写、绘画的形式反映人们对美好环境、美好家园的期盼。组织开展“关注环保、全民参与”参观企业活动,邀请县直有关单位人员、学校老师和齐鲁拍客团阳谷站的代表及百度贴吧网民代表共计110余人,听取了全县环保工作汇报,并现场参观了部分企业治污设施,引导全民加入到保护环境中来,共同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其次,积极做好服务,严格环境准入。阳谷县环境保护局将原来“首问负责制”进一步优化,推行了受理环节、现场勘验环节、审批环节全程负责,从环评文件编制、专家评估、环评审核、行政审批、试生产到项目验收的每一个细节,实现了“进一个门,找一个人”的暖心服务模式。
真诚服务,提前介入,和业主会商在建设过程中和投产后的环保问题,对项目选址、防护距离、工艺流程及污染防治进行交流沟通、论证把脉,避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上马,造成浪费,也避免了项目低水平建设,还能帮助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环保技术难题。
工作中,不断完善新建项目审批制度,对环境影响大的项目从严审批,从严转报,并把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先算、后审、再批”程序,坚持新上项目区域内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层次。对高耗能、高污染、选址不当、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落后产能,坚决予以淘汰,为大项目、好项目腾出总量空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81个。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今年,阳谷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乡村大普查。乡村普查组由两名班子成员挂帅,抽调12名精干力量,分成6个小组,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860余个村庄进行了地毯式大普查。普查组本着“查细、查全、查透”的原则,全面彻底排查所有乡镇和村庄。对已在册管理的企业进行核实,对原来未纳入监管的企业进行标注登记。目前正在对发现的问题归类整理,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整改、关停。
为整治异味扰民现象,阳谷县环境保护局开展了异味治理专项行动,采取常规检查与有组织无规律的节假日突击检查和夜间巡查制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排偷排、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整治了焚烧垃圾、浇筑沥青等异味源33处,城区异味扰民现象大有好转。
阳谷县环境保护局还积极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九个一律”的要求,以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截至目前,依照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对有关企业实施行政处罚30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5万元;实施停止生产或使用10家;责令恢复原状两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取缔“土小”企业18家,有效地维护了新《环境保护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