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格监管水产质量 杜绝海参用药等违规现象

08.01.2015  17:28

  今天(7日)下午2:30,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海洋与渔业厅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推进“海上粮仓”建设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对于“海上粮仓”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表示,山东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开展了严格的质量监管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稳定。

  海参是山东省渔业第一大产业质量监管严格

  海参是山东省渔业第一大产业,产量产值均占全国的半数以上。山东省海参生产方式多数处于自然生态环境,全省海参生产面积130万亩,其中在海底底播增殖和围堰养殖、处于自然生态环境生长的有82万亩,占总面积的63%;产量5.4万吨,占总产量的54%。大水面池塘养殖47.7万亩,占总面积的37%;产量4.3万吨,占总产量的42.8%。

  目前,山东海参水产原良种场7家,其中国家级3家,培育建设“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建设海参海带两大“种业基地”。20家海参生产骨干企业发起成立了山东省“胶东刺参”质量保障联盟,向社会发布确保胶东刺参质量安全的6条承诺,提供有质量保障的海参产品,发挥了全省海参生产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山东严格陆基和小型池塘养殖用药物使用。从海参主产区排查情况看,海参育苗、养殖企业使用的渔药中未发现有青霉素、头孢曲松钠、盐酸诺氟沙星、聚维酮碘溶液等药物。海参育苗养殖渔药使用主要为水环境改良剂、微生态制剂及中草药等。养殖户在养殖生产过程中对病害的防治都能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用药原则,并有生产用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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