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高校遴选10个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08.06.2018  21:35
  山东省教育厅6月6日发出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围绕民族民间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建设传承基地。2018年计划遴选产生10个左右的山东省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计划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30个左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探索构建具有山东高校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在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

  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

  (一)课程建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纳入高校公共艺术和公共体育课程体系,通过客座教授或购买服务等形式,组织各地民族民间艺术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人面向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开设选修课并实行学分化管理,每个传承基地应该有若干门面向全校学生的选修课程,每门课程设置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社团建设。面向全校学生,在二级院系的平台上成立规模和形式灵活多样的传承项目传习所(学生兴趣小组),在此基础上建设2—3个校级的传承项目学生艺术/体育社团,包括传承项目大学生艺术/体育社团、传承志愿者联盟、艺术/体育爱好者俱乐部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加强对传承项目的推介和传播,推进校园文化创新建设。

  (三)工作坊建设。整合学校和社会资源,配备优质师资以及充足的器材、设施设备和场地,建设1个以传承项目为主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工作坊,组织开展有关传承项目的系列主题活动和现场实践体验活动。

  (四)科学研究。依托学校现有相应研究机构或创建专门研究中心,加强以传承项目为重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厘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价值与内涵,探索新时代背景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理念与路径。

  (五)辐射带动。利用基地建设丰富的师资与课程资源,辐射带动当地6至8所中小学校和1个社区,并在中小学校建立基地。组织专家定期到中小学校开设专题讲座, 选派优秀艺术/体育专业教师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教师,为中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提供专家支持。积极开展基于传承项目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

  (六)展示交流。每年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充分展现传承项目的建设成果。加强高校校际间、高校与中小学校、高校与社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经验与成果交流,创新交流方式,丰富交流内容,共享建设成果。

  2018年计划遴选产生10个左右的山东省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在此基础上,遴选推荐1-3所高校申报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高校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每所学校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省里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阅、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审核,统筹工作需要和基地布局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最终名单,经公示后,公布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并挂牌。

  记者 王桂利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