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导检查我省2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11月14日至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今年申报的2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了有关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校际间均衡状况以及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等,并开展了公众满意度调查。
11月18日上午,国家督导检查组在济南向省政府和受检市及县(市、区)反馈了督导检查意见,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省本次申报的21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反馈会对做好全省下一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认真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省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23个县(市、区)要严格对照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发展水平,确保明年全部达标,实现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堂红”。
本次督导检查的21个县(市、区)名单如下:
淄博市(2个):博山区、沂源县
枣庄市(1个):台儿庄区
东营市(1个):利津县
济宁市(4个):鱼台县、嘉祥县、微山县、汶上县
泰安市(1个):东平县
临沂市(4个):兰陵县、平邑县、郯城县、蒙阴县
德州市(1个):禹城市
聊城市(2个):高唐县、东阿县
滨州市(3个):沾化区、阳信县、惠民县
菏泽市(2个):单县、巨野县
截至2015年,我省已有93个县(市、区)通过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名单如下:
济南市(10个)
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
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青岛市(10个)
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
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
淄博市(6个)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高青县
枣庄市(3个)
市中区、峄城区、滕州市
东营市(4个)
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县、广饶县
烟台市(12个)
莱山区、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龙口市、莱阳市、
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潍坊市(12个)
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青州市、诸城市、
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
济宁市(5个)
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金乡县
泰安市(5个)
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
威海市(4个)
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
日照市(4个)
东港区、岚山区、五莲县、莒县
莱芜市(2个)
莱城区、钢城区
临沂市(8个)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沭县、沂南县、沂水县、费县、莒南县、
德州市(2个)
德城区、齐河县
聊城市(2个)
临清市、茌平县
滨州市(4个)
滨城区、无棣县、博兴县、邹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