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55个国有林场明年底前完成改革

23.03.2016  11:47

  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重组整合为较大林场……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国有林场改革情况。到2017年底,全省150处生态公益型林场和5处混合经营型林场将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山东省现有国有林场155处,干部职工达12984人,经营总面积252.81万亩。按经营类型分:生态公益型林场150处,混合经营型林场5处;按地形分:山区林场108处,平原林场47处;按财政支持情况分:全额拔款68处,差额拔款40处,自收自支47处。截至2015年12月,山东省155处国有林场有123处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8处实现了全额拨款。

  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介绍说,我省明确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

  国有林场的管理、专业技术和林业骨干技能人员工资、机构经费等事业性支出,按照单位性质和综合预算原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职工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同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其造林、抚育、护林、采伐以及其他生产性项目引入市场机制,由政府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林管护服务,逐步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

  在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方面,我省将主要采取“以时间换空间”的自然减员方式,不搞强制性买断,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