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打掉涉黑组织5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5个

24.10.2018  12:51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5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5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654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公安机关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充分发挥主力军、先锋队作用,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去年11月份,青岛某大学大三学生张某利,通过同学介绍,从韩某手里借了2万块钱,但是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里,债务迅速增长到了55万元。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这不是普通的民间借贷,而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一种新型犯罪——套路贷。对方在催收借款的过程中,采用打横幅、刷漆、砸玻璃、点烧纸等一系列违法行为,这与正常的民间借贷催收有明显的区别。

    套路贷是从高利贷中引申出来的、与黑恶势力勾结的一种新型违法犯罪形式,隐秘性强、社会危害巨大。针对套路贷在内的新型犯罪形式,省公安厅建立30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组建40人的省级专家组,指导各市、县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截至目前,共打掉套路贷团伙49个。韩某为首的6人团伙,目前已经全部捉拿归案。

    “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说,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铁拳”“金剑”等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和扰乱金融秩序的套路贷等犯罪,进一步增强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公安机关广辟线索来源,强化线索排查,建立线索核查调度通报制度和快速查办机制,每条涉黑涉恶线索都有专人负责。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全省公安机关聚焦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采取内部外部联动、人力科技并用等方式,主动摸排黑恶线索。持续开展集中摸排、滚动摸排、重点摸排和“拉网式”排查,发现并及时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同时,加强宣传发动,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省公安厅、17市公安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大幅提高举报奖励标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省公安厅已为多名举报重大黑恶犯罪线索的群众代表发放举报奖金。

    在专项斗争中,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推行“三个一律”刚性要求,即重点案件一律由“一把手”挂帅指挥,重要线索一律由“一把手”阅批调度,重大事项一律由“一把手”牵头推动。省公安厅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机制,一包三年,组织核查重点线索,直接指挥侦办重大案件。滨州市公安局党委将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突出位置,列为党委会例行研究、讨论事项。

    省公安厅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公安机关“前卫师”“先锋团”“尖刀连”的作用,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齐静 黄克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