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4年培育4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16.11.2016  01:33

自2017年至2020年,在服务业重点行业内,每年择优认定10个左右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4年认定培育40个左右。”近日,省发改委制定印发的《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培育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重点培育以旅游休闲、文化创意、信息软件、科技创业、金融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根据《办法》,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是指符合山东省服务业转型升级要求,属于服务业重点行业,对服务业及整个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较好的支撑、示范和带动功能,现代服务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水平高的县级行政区域或各类服务业为主的园区。

示范区一经认定,由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用于示范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管理和创新工作研究等。《办法》规定了示范区认定条件,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和各类服务业园区为主。示范区每年申报认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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