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成山东首个限贷松绑市 房贷还清都算首套房

24.09.2014  20:28

青岛成我省首个限贷松绑市

房贷还清都算首套房

限贷松动已是大势所趋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牟月) 9月23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青土

资房发[2014]495号)。《意见》中指出,出售唯一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贷认定。青岛市成为山东省首个“限贷”松绑城市。该文件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及青岛市规划局联合发布。《意见》要求,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承担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各商业银行,要先行研究制定并落实支持个人购买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需求。

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关于青岛在近期取消限贷的传言频出,但均已被证实为谣言。在9月1日全面放开住房限购政策以后,青岛市确实出现了首套房贷利率放松的动作,但并非谣言所说的“取消限贷”。

进入9月,青岛银行首先宣布扩大房贷利率优惠,办理首套房贷只要信用记录良好便可享9折优惠,部分客户最低可以享受8.8折的更高优惠。另外,青岛农商行也执行首套房贷最低9折的优惠。

 

 

 

房贷政策演变

2007年9月的政策是:“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2008年10月27日起,央行决定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

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此后,房地产政策愈加严格。同时还辅以出台了限购政策。

2013年5月12日,央行召开16家商业银行行长,要求各银行合理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要求“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合理确定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及时审批和发放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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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紧急表态支持房贷

济南地区国有大行仍执行原政策

继9月初,市场传出农业银行取消限贷,凡是名下无贷款余额(即之前所贷房贷已还清)者,即可享受首套房按揭政策。22日下午,又有传闻“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其表示“四大行将发布政策,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对此,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济南地区国有大行仍执行原有政策。 记者 牟月

银行表态支持房贷

成交量低迷数月后,全国楼市不再出现往年“金九”销售旺季,部分省份已经出现松动。22日下午,有传闻“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其表示“四大行将发布政策,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

对于传言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各大行开会,透露出调整首套房标准的想法,目前正在吹风阶段,预计该政策会较快出台。关于是否取消限贷政策,四大行目前没有准确信息发布。23日中国证券网消息发布,“中国银行总行个金部昨日下午通知,鼓励各地方支行配合地方政府房地产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同时,工商银行23日表态,“一直以来积极支持个人住房和房地产开发的合理信贷需求,工行正密切关注房地产的变化和相关政策的调整,并将做好信贷政策的衔接,不断完善相应的金融服务。”建设银行相关人士也对外表示,“建议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尤其是首套房认定标准。

除了传出国有四大行放松认定标准,23日再次传出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执行认房不认贷;同日傍晚,兴业银行总行表示,兴业银行否认首套房贷调整,称仍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尽管没有松绑限贷的确切消息,但各家银行的支持性表态也让人相信,楼市限贷已经出现了松动。

济南各家银行暂时未变化

昨日,记者就四大行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传闻向济南四大行核实,建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目前尚未接到修改的通知,仍执行原来政策,中行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尚未有明确的信息发布,农行相关工作人员称尚未接到通知。工商银行则明确表示没有此事。同时,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有放松也需要等待总行发文,并且现在也没有关于此事召开什么会议。

然而,国有大行省分行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最近一直接二连三的传出消息,应该是开吹风会,就像上半年5月,央行、银监会“喊话”支持房贷后,银行可能会有些变化,并且如果真的有银行首先放开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多数银行都会放开,也是一种趋势,但会有各地区的差异,不同地区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折扣会有所不同。

 

山东青岛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 房贷松绑契税减免

 

9月23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发文,提出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六条十八点意见。“青六条”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第七条意见——出售唯一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贷认定。而在之前,不管名下有无房产、不管房贷是否还完,只要贷过款,再贷都不能算首套。

房贷松绑,契税减免

9月23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方税务局、市规划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要求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责任,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在推进公租房建设的同时,收购部分商品房屋作为公租房源。另外,重点推进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趋于完善,2017年以前基本完成10.2万户改造任务。提高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拆迁居民自行选购住房或由征收部门收购、团购房屋作为安置房源。

连日来,有市场传言称,央行已经通知四大行,要求放开限贷,鼓励首套房贷款,同时二三套房贷款也可恢复至基准利率。更有传言称,四大行将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贷款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在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方面,意见要求满足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进一步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承担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各商业银行,要先行研究制定并落实支持个人购买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积极满足居民家庭合理住房贷款需求,切实改善信贷服务,优化资源配置,努力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利率合理定价,加快贷款的审批、发放速度,提高服务效率。对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首套住房在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出售唯一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贷认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需求。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定位(安置)协议签订时间或网签合同签订时间孰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