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1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26.07.2018 09:0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018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确定的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59.0%,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2.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持平;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为4.8%,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2.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7.2个百分点。有7个国控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其中泰安、滨州各2个,潍坊、莱芜、淄博(受上游影响)各1个。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27.6%的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或劣于五类,其中烟台、滨州2市超标断面相对较多,均为5个。
饮用水方面,2018年上半年,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有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仅1个水源地受地质原因影响总硬度超标,达标率为98.1%,符合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方面,2018年上半年,全省17市城市建成区的165个黑臭水体中,155个已整治完成,总体整治完成率为93.9%,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11市的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已达100%;其余6市也均已达到年度目标(70%)要求。(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
[编辑: 张珍珍]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6.07.2018 09:09
山东5月无重污染天气 11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
原标题:山东5月无重污染天气 11市黑臭水体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