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税局市中分局四项措施严格管控新增欠税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济南市地税局市中分局针对征管中清欠的薄弱环节,细化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欠税,由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牵头,加强工作调度,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将欠税控管抓出实效。今年一季度,新增欠税率仅为0.12%,控管成效显著。
一是抓“缴”控“票”。以征管工作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意识,防控欠税做到“心中有数”。该局在征期后,充分利用金税三期、数据应用平台,结合申报信息及时对未入库税款进行催缴,变被动清缴为主动防范。同时,重点监控重复发生欠税的企业,对经催缴仍未入库的企业,采取停购、限购发票等措施,促使纳税人及时缴纳,有效的降低了新增欠税发生率。
二是抓“实”控“虚”。在排查工作中,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重点区分企业欠税的“实”和“虚”。对于虚假欠税,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早发现、早处理。同时,提醒纳税人对自身发现的虚假欠税,及时与税务所联系进行报备,以便及时解决。
三是抓“大”控“小”。在防控新增欠税工作中,分局注重抓“大”控“小”。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实行“大所减总量、小所减户数”的工作措施,对二七新村、七里山两个行业化管理的大所,要求重点防控欠税总额,对片区管理的五个小所,要求注重防控欠税户数,做到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增强了做好欠税工作的针对性。
四是抓“点”控“非”。非正常户是影响新增欠税率的原因之一。该局通过在关键节点加大对非正常户的控管,杜绝因非正常户形成死欠的发生。对重点纳税人实行动态管理,降低非正常户新增率;建立非正常户预警机制,及时清缴欠税,防止“非正常户”变成欠税户;依法约谈,告知纳税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屡经催缴拒不申报,又不纳税,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正常户”,依法采取税收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