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开展环境保护法集中执法检查

18.07.2015  06:14
      7月16日,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开展环境保护法集中执法检查。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真海,副主任胡乐华、刘堪林、周爱国出席。枣庄市市中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高志勇陪同。

  王真海一行先后到枣庄市市中区环保局环境监控中心、枣庄海扬中泰服装公司东墙溢流口、枣庄南郊热点公司、解放路二号泄洪渠、枣庄联丰焦电公司进行了实地察看。随后,在税郭镇召开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区政府新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会上,区人大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真海在讲话中要求,一要正确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执法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重要履职方式,是行使监督权的法定形式和重要手段。执法检查的目的在于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解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为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环境守法新形势,回应经济发展和民生需求的新期待,区人大常委会确定将新《环境保护法》作为执法检查的第一个议题。这既是法定职责要求,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实践,也是顺应群众呼声,对推进全区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经济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要强化措施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推进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加强普法宣传,加强新闻媒体监督力度,强执法、严守法,引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关心环境、珍惜环境和保护环境,建设环境守法新常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管理职责全方位,管理协调全畅通,管理监督全过程,保证新《环境保护法》在全区的正确实施,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三要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根据检查方案要求,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这次检查活动。前期,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已经进行了自查;之后,执法检查组要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经区人大主任会议审定后,向区委报告、区政府通报,并跟踪抓好落实,促进法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