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戒毒局启动中医中药戒毒工程积极探索戒毒治疗新路子
近日,省戒毒局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医中药戒毒工程的意见(试行)》,部署开展中医中药戒毒工作,着力创树山东特色戒毒品牌,努力提高戒毒人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
《意见》提出,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毒品种类、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等情况以及不同戒毒治疗阶段的特点,可以综合运用中药配方、针灸、按摩、贴敷、脉络、保健运动等中医方法,减轻毒品对戒毒人员身体危害,提高戒毒人员康复水平,最大限度地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
《意见》指出,要以人为本,科学施治。一是分期施治。根据戒毒人员在不同阶段身心康复的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分期施治。在脱毒期,运用中药、食疗、针灸、推拿按摩、仪器理疗等方法,缓解急性戒断反应,调节机体平衡,促进体质恢复。在康复期,运用中药、针灸、运动疗法、推拿按摩等方法,治疗稽延性戒断症状及恢复生理和心理机能。在巩固期,运用运动疗法、中医食疗等方法进行康复训练、生活调养。二是分类施治。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毒品不同种类进行戒治。对传统毒品成瘾人群,主要运用中药、中医食疗、运动疗法、针灸疗法、推拿按摩、拔罐、通调经络及温水或药物泡脚等方法。对新型毒品成瘾人群,主要运用中药、推拿按摩、运动疗法、针灸疗法、肩颈部刮痧及温水或药物泡脚等方法。三是分别施治。根据不同性别戒毒人员的生理特性、体质状况等,采取不同的中医中药方法进行戒治。对男性戒毒人员,综合运用中药、拔罐、耳穴压豆、运动疗法等方法。对女性戒毒人员,综合运用口服汤药、熏蒸洗剂、代茶饮、疼痛贴等方法。四是个案施治。根据戒毒人员的症状和身体状况等情况,运用中医理论辩证分析,因人而异,因人施治,做到“一人一方”“一人一案”,实行个性化、人性化诊疗。
《意见》规定,要健全机制,规范施治。一是健全业务机构。省戒毒监测治疗所争取加挂山东省中医戒毒康复中心牌子,增设中医戒毒康复科,对全系统中医中药戒毒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各戒毒所成立中医中药戒毒治疗小组,在医疗机构加挂中医戒毒门诊。二是建立协作机制。省局与山东中医药大学签订中医中药戒毒合作协议,成立全省戒毒系统中医中药戒毒专家工作小组,对中医中药戒毒进行专题研究和业务指导。以省戒毒监测治疗所为依托,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和中医中药戒毒研发基地。各戒毒所至少与一所中医院或者医学院校签订中医中药戒毒合作协议。三是组建专家库。省局成立全省戒毒系统中医中药戒毒专家库,每年组织专家到戒毒场所巡回诊疗两次以上;每年组织专家开展全省中医中药戒毒理论研讨活动,进行理论成果展示、交流。各戒毒所组建各自的中医中药戒毒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到所进行戒毒诊疗、技术指导、培训等;与多所中医院或者医学院校合作的单位,建立健全专家进所诊疗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省局和各戒毒所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定期调度中医中药戒毒工程进展情况。要统筹场所内外人才资源,加强与社会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的合作,以医疗支援、聘用、购买服务等形式引进社会专业人才,加强中医中药人才队伍建设。要强化资金保障,省局设立中医中药戒毒工程专项资金,各单位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对中医中药戒毒给予充分、必要的经费保障,推动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