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不能“东施效颦”

27.02.2015  19:31

  随着科技的发展、品种的不断改良,近年来我国品种更新换代助推着全国粮食平均亩产量不断实现突破。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时光在一年一年的春播秋种中川流奔涌,人类在一季一季的耕作收获中繁衍不息。种子,承载着无限的希望,回报着金灿灿的丰收。

  种子是最基本的、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每年挑选起来最慎重的农资。随着科技的发展、品种的不断改良,近年来我国品种更新换代助推着全国粮食平均亩产量不断实现突破。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粮食生产每上一个台阶,都与突破性品种紧密相关,上世纪80年代推广杂交水稻、90年代推广紧凑型玉米,使水稻、玉米亩产分别提高了近100公斤。在粮食“十一连增”中,优良品种的更新换代同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三大主粮国审品种的推广面积已占种植面积的60%以上,特别是两优系列超级稻品种以及郑单958、浚单20等高产玉米品种的推广,有力支撑了粮食单产水平的快速提高。

  不过,伴随着新品种不断刷新高产纪录、不断挑战生物极限,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这些品种的大田表现,农民产量。农民说好才是真正的好,农民爱种的种子才是好种子。现在,各行各业都在把互联网思维、爆品思维挂在嘴边上,饭店里做碗面都要规定面粉牌子、鸡汤

  中国农业不能“东施效颦”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2年聚焦“三农”问题,聚焦农业现代化这一主题。文件认为,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由于人口众多,农业资源相对紧缺,粮食消费量大,农业供养人口能力不足等中国农业国情的突出特点,中国农业必须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之路。

  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效仿苏联行不通,效仿美国也行不通

  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效仿苏联集体农庄,大搞人民公社,用大一统的政治思维处理需要市场分散决策的经济问题,最后走入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困境。今天当年效法苏联的余悸尚在,一些人又在大力鼓吹美国的大规模经营。美国的家庭农场平均3500亩,我国每户不足十亩,美国3亿多人,我国比美国多10亿人,但是美国的耕地差不多比我国多10亿亩。世界上有两种类型的农业:人多地少型和人少地多型,我国显然是人多地少型的,在人口稠密的广大农村走美国式的大型农场规模化之路显然是不可行的。况且,土地规模化经营超过一定程度,效益就会下降。以1970年的日本和美国为例,美国农民1人1台拖拉机,日本45人一台,美国劳均生产粮食是日本的10倍,而单位土地产量仅为日本的1/10。

  美国农业追求的逻辑目标是单位劳动力产出最大化,中国农业追求的逻辑目标是单位土地产出最大化。美国拼的是土地优势,中国和日本一样,没有土地优势,只有劳动力优势。中国农业必须考虑到现实国情,中国的工业化还处于中级阶段,吸纳就业的能力还很有限,因此,转移农民需要把握速度。土地过度规模化经营,100个人的地给1个人种,其余99个人到哪里去,去干什么?这是一个最直接的现实问题。

  中国农业现代化,不能违背经济规律,不能违背农民意愿,不能违背中国现实

  因此,我国不能盲目效法美国,不能违背农民意愿,不能违背经济规律,更不能违背中国的现实。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土地适度规模化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一是适应现代农业的规模要求,在产业布局、产业链条、组织、服务和适合工厂化生产的种养业五个方面着力推进规模化。土地规模化必须严把适度关,农业部专家钱克明估算适度规模南方以30亩—60亩为宜,北方以60亩—120亩为宜。二是建立农地经营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农业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不熟悉情况,不掌握技术,很容易失败。我国现在谁都可以去搞农业经营,很多企业到农村圈地因不具备经营能力和条件,不仅导致损失惨重,也浪费了珍贵的土地资源。农业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建立准入和退出制度。三是把经营方式选择权还给农民。中国所有改革都是农民的创造,革命年代,中国革命是农民的革命,中国农民是革命的农民;改革年代,中国改革是农民的改革,中国农民是改革的农民。没有谁比农民更了解自己,没有谁比农民更清楚自己该走什么路,也没有谁比农民更对自己负责。农业的经营方式只能靠农民自己选择,是出租,是入股,是合作还是转包,由农民自己决定。

  中国农村的土地流转应分三个层面

  诚然,土地需要流转,中国农村的土地流转应分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需要靠行政力量推动的,我们称之为“行政流”。即把一户不足十亩的承包地分为七八块,合成一块。这是一家一户办不了、也办不好的事情,必须依靠集体组织统一行动,当年靠行政力量细分,今天还应靠行政力量整合,在此基础上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第二个层面,需要市场推动的,我们称之为“市场流”。在完成“一块田”行政整合、做好确权登记颁证的背景下,是合作、是入股、还是出租,由农民按市场规律自由选择。政府只应做好服务,不可强行干预。第三个层面,需要法律推动的,我们称之为“法律流”。如抵押、担保、买卖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必须在国家修改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的前提下,才能依法流转。当前各地政府应充分理解中央土地流转的初衷,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首先应做的是抓好“行政流”,做实“一块田”,不应只紧盯着“大规模”的企业规模化,而不屑于“小规模”的家庭规模化,过分热情地插手“市场流”和“法律流”,使该做的没做好,不该做的做过了头。

  以人少地多的美国模式移植想象,解决中国人多地少的现实问题,带来的只能是亦如效法苏联的折腾后果。因此,中国农业应该,也必须跳出“东施效颦”的怪圈,因国制宜,用“历史的耐心”走好自己脚下已经生成的道路。

  熬制时间甚至端上桌时汤的温度,一碗面两个月卖出100万份去。对于种业来说也是一样,搞清楚用户需求、提供更好的体验才是一个品种的生命线,才是一个品种能否存活、能存活多久的终极手段。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品种才是农民说好的品种呢?

  首先是适应机械化的种子。

  刚刚过去的2014年,与玉米来说,是一个潜藏着巨大变化与巨大机会的年份,而这个“潜藏”也许在今年,或者稍远一点的几年内,将在现实中引发新一轮市场份额的激烈争夺。“君不见玉米籽粒下机直接卖,谁还愿四处翻倒晒?”年末,一位种业圈子资深人士的调侃,点出了农民的需求,也戳中了玉米育种家和企业老总的兴奋点。机械粒收品种,被认为是继当年“先玉335”开创“单粒播种”时代之后,又一次玉米生产上的重大变革。可以想象,变“收玉米棒”为“收玉米粒”,对很多种粮大户来说,晾晒、储存、脱粒等环节的简便带来的效益有多大,他们会有多欢迎。

  其次是适应轻简化耕作的种子。

  在科学家的实验田里,为了试验一个品种的极限产量,甚至会以一平方米一株的密度来种植,保持无遮挡的阳光与通风条件;也会对生长期全程监测,紧密追踪。但是这样精耕细作种出来的产量,对农民来说是不可能的。笔者在东北采访时曾经听说过,以前大机械还没有这么普及的时候,农民抢农时种玉米的时候,雇了人到地里一把一把的撒种子—只要种上就能收,至于种成什么样真的顾不上了。特别是当前,青壮年农民工进城打工、3860部队种地;或者农民边务工边种地,出现兼业化倾向,这些生产关系层面的新变化对种子也必然产生新的需求,一些“皮实”的种子、适应轻简化耕作的种子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

  再次是抗逆性好的种子。

  在采访中我们发现,种粮大户几百亩以上的地,大多不会种同一个品种,所谓“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有些大户直言保险系数高比产量高还要重要,所以,抗倒伏、抗病虫、抗旱抗风等产量相对稳定的品种是种粮大户首选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