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招展方案
招展方案
2015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2015“加博会”)定于2015年6月17-2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本届展会安排约2500个国际标准摊位,组织全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高质量产品展销。
一、展期安排。
2015年6月17-19日为专业展,20日为公众开放日。每天开放时间为9:00-17:00时。
二、展区设置和参展产品
(一)展区设置。
一是主题展区,按照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工作部署,邀请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区到会设展,推介交流各地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商机;邀请国内外工业设计、产品研发机构参展,展示其研发设计能力,鼓励其展出外形新颖、符合展会要求的创意产品。
二是专业产品展区,类别如下:
国际智能手机及移动终端产业展。品牌手机、平板电脑、PDA、智能穿戴设备;半导体器件及IC电路、显示部件、橡塑制品及结构件、电源及电池、电子元件、充电器及耳机等配套部件;智能设备的工业设计机构、手机及智能设备APP、游戏企业。
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展。衬衫、T恤、针织衫、外套、羽绒服、裙子、裤子、孕妇装、童装、皮衣、西服、运动服、内衣、服装配饰等。
国际时尚箱包名鞋展。潮流女包、时尚男包、功能箱包、正装鞋、商务鞋、运动鞋、休闲鞋、皮鞋、童鞋。
国际餐厨用品展。不锈钢器皿、其他材料器皿、厨房及专业刀具、餐具、锅、小家电等。
国际礼品玩具家居饰品展。树脂工艺品制品、景泰蓝、漆器及雕漆、工艺扇、绣品、花瓶、工艺茶具、民族工艺品、珠宝、工艺陶瓷、玻璃工艺品、相薄、门窗装饰、墙挂装饰品、人造花、儿童玩具。
电商和国际物流展。有关电子商务的生产型企业、服务型企业、物流企业、培训企业、平台运营商、代运营商、第三方支付企业、跨境贸易海外仓(公共仓)等。
(二)参展产品。
所有展品须适合展会的展区设置要求。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禁止参展: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2、被相关行政机关认定为侵犯商标、专利、版权的产品。
3、在外经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
4、低俗类保健品、三无产品等。
若在展会期间发现上述企业或产品,组委会有权勒令产品下架及企业撤展。
三、参展企业资格及申请流程
(一)参展企业的资格。参展企业以加工贸易企业(包括民营和外资企业)为主体。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1、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监、外汇、环保、药监、人社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 尚在处罚期限内的。
3、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
(二)参展企业申报的电子版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2),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300dpi)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
2、主要产品的照片(5张),格式为JPG,像素:800×600。
3、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PDF文件,300dpi。
参展企业申请表可在加博会网站下载:http://www.cptpf.com/exhibitor/。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所有参展企业须向企业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的电子资料,经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上报组委会秘书处展务组审核。
2、确认。通过审核的企业,秘书处展务组将发给企业展位确认表,企业凭确认表于会前办理有关布展手续。
3、展前核对。布展时,参展企业凭秘书处核发的确认表进行报到,现场签署保证书(内容主要为不转让展位、不提前撤展及展示与预报内容相符的展品等),办理施工证及参展证等手续。
四、展位安排及参展费用
(一)展位安排。展会安排2500个标准展位(标准展位配置见附件1)。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6个展位。
(二)参展费用。
1、参展展位费。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发展,本届博览会不收取参展企业展位费。
2、展位特装费。展会提倡参会企业进行展位特装,特装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
3、其他费用。参展企业往返及在东莞的食宿行费用自理。秘书处将推荐部分限价高品质酒店和宾馆,具体名称、地点、联系方式和价格另行通知。
4、随着加博会专业化,展位将出现供不应求情况。本届各展商有保留下届展位的优先权。
五、组展工作要求
(一)报名时间。
1、参展报名截止时间。参展企业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于4月20日前,汇总参展申请表(附件2)及企业有关资料,连同填写并加盖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3),电邮至组委会秘书处袁东杰、吴国威(电话:0769-22817270、0769-22819909,传真:0769-22817593,电邮:[email protected])。
2、各省出席展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5月15日前将参加2015“加博会”人员名单,按附件4要求填写,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秘书处袁东杰、吴国威(电话:0769-22817270、0769-22819909,传真:0769-22817593,电邮:[email protected])。
(二)展务工作。
1、严格参展企业及产品资格审查。为保证展会的效果,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与当地工商、海关、检疫检验等单位加强协作,对报名参展的外资企业及其产品做好资质和质量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资格的企业,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要予以剔除。对于行业龙头企业要争取申请特装展位。
2、合理分配展位。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安排展位时,对大型且同意特装的企业可考虑分配2-6个展位,规模较小的企业原则上只安排1个展位。对虚要展位,导致展位产品不足,造成展位浪费,影响展会效果的,组委会将给予通报批评。
3、展位的审核与调整。秘书处展务组将对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上报的参展企业进行二次审核,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占用过多资源而余出的展位,仍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重新发动其他企业参展;若无法落实新的合格参展企业的,展位由秘书处统筹调整。
4、协助参展企业做好开拓内销市场的准备。做好以人民币报价等内销准备,以免出现现场洽谈无法开展的情况。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通知企业做好配合工作。
5、配合做好展会期间的现场核查及处理工作。展会将成立现场展商核对小组,专责清查、监控、处理倒卖展位等问题。对倒卖展位和名称不符的展商、以及展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展商,将清除出展区,并纳入“加博会”警示名单,不再邀请参加“加博会”。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通知企业严格遵守规定并做好配合工作。
6、认真开展成交统计工作。按照展会总体安排,为了解展会成果,需开展展会成交统计工作。请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并做好相关准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布展及展会安排。
1、标准展位。展位规格为3m×3m,每个标准展位内统一配三面围板,一张洽谈桌、两张椅、两盏射灯、一个15W/220V电源插座、企业名称楣板一块、一个卫生篓。参展商可自备广告画面对展位进行简单布置。如需对产品进行陈列需自备(或租用)货架或陈列架等。
2、光地展位。
(1)光地不含任何设施,需自行请装修公司对展位进行设计及施工,另需缴纳装修押金、水电等费用。
(2)参展商需详细阅读《参展商手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展位装修施工图报展务组审核。
(3)参展商需提前申请用电、展具租赁等。
3、布撤展安排。
(1)特装布展:2015年6月13-16日8:30-18:00时。
(2)标摊布展:2015年6月15-16日8:30-18:00时
(3)撤展时间:2015年6月20日17:00-22:00时至6月21日9:00-17:00时。
(二)展馆交通。
1、展馆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S256省道与家具大道交汇处。
2、公共交通。广州市汽车站、省汽车站、深圳火车站、珠三角主要城市汽车站均有专线大巴直达展会所在地厚街镇,到站后转乘出租车10分钟即可到达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3、机场、车站穿梭巴士。6月17-20日,大会将安排穿梭车在广州机场、深圳机场、高铁虎门站穿梭车接送参会客人。具体线路、班次、联系人等届时将在加博会官方网站公布。
4、自驾车。从广州、深圳自行来东莞的客商可经广深高速公路厚街立交出口,沿S256省道(原107国道)或博览大道直达。
加博会查询网址:http://www.cptpf.com。
微信公众号:
附件:1、标准展位基本配置
2、参展企业申请表
3、参展企业汇总表
4、政府部门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附件1:
标准展位(3×3平方米)基本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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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5“加博会”参展申请表
重要提醒:请认真填写此表,表中部分内容将用于展位楣板及会刊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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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请参展企业认真填写该表,所有参展人员姓名均须填写,以便制作证件。
2.每家企业一份表格,填写后交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部门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
附件3: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参展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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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电邮:
附件4: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部门参会人员
报名回执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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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电邮:
来源:( 山东国际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