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体制改革实践透视
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去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立法法作出的重要修改。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新立法法实施,各地按照法律要求,完善立法体制,赋予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地方立法权,为地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这项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国家法制统一、事关地方长远发展、事关百姓切身权益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进展:77%的地方被确定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已出台6部
在三亚市民眼里,《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的出台,不仅兑现了主政者让景于民、让绿于民的承诺,也体现了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指数的现代城市管理理念。
去年9月,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部管理规定,成为立法法修改后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以来,全国第一个出台地方性法规的设区的市。
良法善治,善治的前提是要有良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加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地方对立法权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赞成2761票,反对81票,弃权33票。”去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对立法法作出重要修改。除原来49个享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外,立法权进一步下放,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全部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开启了地方立法的新里程。
“多年的呼吁终于有了突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旭东深有感触地说。
在申请地方立法权的道路上,温州走过27年的漫长历程。一直以来都是改革先行区的温州,过去由于没有地方立法权,很多改革探索无法开展,或没办法深入推进。
不单是温州,许多城市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进展迅速,但各种问题和矛盾也成倍增加。
一方面是千方百计申请成为“较大的市”以获得地方立法权,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依靠“红头文件”来对城市进行管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四中全会上,赋予地方立法权再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要求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对于我们地方来讲意义重大,意味着地方管理从行政化手段向法治化的重大转变。”王旭东对记者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计显示,立法法修改实施近一年来,各地积极贯彻中央部署落实法律要求,截至2016年1月31日,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271个设区的市、自治州、不设区的地级市中,已有209个被确定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占到77.1%的比例,6个市已出台地方性法规。全国27个省、自治区中,已有24个省、自治区作出批准决定。预计到今年上半年,将全部完成批准任务。
在湖北,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12个设区的市和自治州被确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实现了“全覆盖”。在四川,截至去年底,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批就确定了自贡等13个设区的市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根据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分三批予以推进。
“各省、自治区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积极谋划,稳步推进,及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报告工作情况,目前这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说。
探索:成熟一个确定一个 积极又慎重
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是地方多年的期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贯彻实施立法法的重点。
法律赋予了权限,地方如何来承接?
“落实这项工作,涉及省市两级,涉及党委、人大、政府及其多个部门,任务重、标准高、协调难度大,必须在党中央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说。
去年9月,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在广州召开,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史以来组织召开的关于地方立法研讨工作的一次最高规格会议。会议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
地方立法关键是在本地特色上下工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