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方案

18.11.2015  11:14

  11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15]235号)。文件批复同意《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方案》,明确了有关部门和试点地区县(市、区)及所在市人民政府的责任分工,同时就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加强组织领导等提出要求。该方案的批复,标志着我省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具备了启动实施的条件。 

  第二批避险解困试点范围为安丘市、临朐县、昌乐县、邹城市、泗水县、梁山县、东平县、五莲县、威海市文登区、莒南县等10个县(市、区)的41个移民村,帮扶对象为已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且生产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部分农村移民,共11818户34593人。按照试点方案,试点工作将综合采取搬迁安置、完善设施、产业扶持、就业培训等措施,切实帮助特困移民解决居住不安全、生存环境恶劣等突出问题,为特困移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