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11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会议,部署启动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同时调度和推进第一批试点工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利移民管理局局长鲍广栋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11月11日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15〕235号);莱西、泗水、东平3个县(市)政府介绍了第一批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第二批10个试点县(市、区)政府均做了表态发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责,就搞好避险解困试点提出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
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在讲话中首先就贯彻落实最近中央召开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如何将脱贫奔康与水利移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提出希望和要求,对搞好避险解困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扶贫攻坚、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高度,增强做好避险解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明确任务目标,优化实施方案,尽快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复文件和省五部门印发的试点方案要求,借鉴第一批试点的经验教训,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把政策,防控风险,高标准组织实施,确保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三是千方百计加快第一批试点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前做好移民搬迁入住方案等后续保障工作,切实尊重移民群众意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不出问题;四是要切实加强对避险解困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作调度、督查和考核,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顺利完成避险解困试点工作任务。
第一批、第二批试点涉及的8个市的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国土、建设等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14个县(市、区)政府的分管县(市、区)长以及水利移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