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年度考评将一票否决

09.12.2015  09:01

  今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山东将向中小学有偿补课“亮剑”,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按照要求,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恶意惩罚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山东将在开展“两规三禁”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制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或细则,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制度,并落实到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同时,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如果发现有偿补课行为,市民可拨打监督电话举报。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为0531—81916517,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为0531—81676761,也可将举报内容发送到举报邮箱xxwgbbjb@sdedu. gov.cn。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除省教育厅公布的举报方式外,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将建立完善社会承诺制度,指导监督所属机构、辖区中小学校和全体在职教师,按照要求向社会、家长作出公开承诺,“各地和各学校将积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