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开考 山东40万人报考

05.11.2016  14:34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11月5日开考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明日(11月5日)开考,本次考试山东省共报考400406人,共计835392科次,位列全国第一。与2016年上半年报考情况相比,报名人数增加121514人,增幅为43.57%;科次增加226007科次,增幅为37.09%。本次考试山东省共设考区17个,考点278个,使用考场28336间,抽调监考人员两万余人,并从省内17所有师范类专业的高校抽调了94名检查人员分赴各市检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熟悉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端正应试态度,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维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信誉。齐鲁网预祝广大考生取得良好成绩。

  考试日期:

  2016年11月5日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成绩查询时间:

  2016年12月13日

  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关于师范类专业学生

  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毕业超过3年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6年起,符合以下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关于新旧政策衔接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关于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关于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

  其他事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查阅。

        编辑:李傲然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