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五项举措 推进刑事案件法律帮助工作

05.06.2018  16:51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职能作用,依法依规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落实五项举措积极推进刑事案件法律帮助工作。

    一是成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建立健全律师值班制度,以政治素质、职业素养、业务能力、援助案件办理经验等为标准,成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畅通申请渠道,当值律师可全程参与旁听办案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实时为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实现值班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全过程,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二是建立常设工作机构。在区法院、区检察院、市看守所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案件需要,由区法律援助中心选派值班律师随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权利告知等全面法律帮助。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对值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刑事诉讼法律知识等进行全面培训。加强监督管理,值班律师及时反馈服务情况,留存服务资料,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定期征询服务单位意见和服务对象意见的形式,强化管理考核。

    四是明确服务项目。法律帮助主要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帮助申请法律援助,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应当有值班律师在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

    五是细化工作流程。做到案件受理无缝对接,案件办理繁简分流,逐步形成符合刑事检察、审判工作特点,具有特色的认罪认罚制度办案模式,完善律师管理机制。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值班律师成立微信群,实行及时、高效、全程管理服务,截至目前,办结法律帮助案件270件,受援人满意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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