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全省中等及以下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工作会议的通知
鲁教计处函〔2014〕14号
各市教育局计财(发展规划)科(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4]8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汇总前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4]118号)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14/2015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汇总工作,经研究,定于11月17日至21日在枣庄市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汇总工作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审核汇总2014/2015学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学校基层统计报表以及全省补充报表数据。全面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分析监测全省数据;
(二)交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经验和《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系统》、《教育统计系统》使用中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
二、有关要求
(一)突出重点,核查到校。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各地要重点核查各级各类学校的“学校(机构)”、“教学点”、“在校生”、“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仪器设备值”和“图书”等关键指标。对无学生、无教师、无各类办学条件数据的“空壳学校(三无学校)”和其中一项指标没有数据的学校,作为今年核查的重要指标。
(二)逐条审核,说明情况。为方便和指导各地核查数据,教育部同步开发了“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具”,“核查工具”可自动导出各地《2014年教育统计数据核查报告》,逐一列出疑似有问题的学校及指标项。各市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原因,逐条说明情况,形成核查报告。“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具”已通过“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stats.edu.cn)发布,请自行登录下载。
(三)高度重视,做好汇总。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严把数据质量关,认真做好今年的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工作。汇总会需上报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综合报表、核查报告和重点指标监测表。综合报表和核查报告须经局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上交核查报告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加人员
各市教育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具体负责同志1-2人
四、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11月17日下午报到,上报数据和材料。
地点:台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台儿庄区兴中路110号)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会务联系人:刘彦辉 15806325613 魏翔 13963210585
酒店前台: 0632-6628266 6628288
请参会单位于11月13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发至[email protected]。为保证汇总顺利进行,各市请携带笔记本电脑参会。本次会议住宿费自理。
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