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第7 号
2016年12月15日至17日,省局组织的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中发现,平邑多尔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双花制药有限公司、临沂爱康药业有限公司已不具备中药提取物的生产条件,经报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已注销上述三家企业的中药提取物生产备案信息。
现予以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