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揭牌仪式16日召开(图)

16.10.2015  19:41

临沂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揭牌仪式16日召开。

齐鲁网 临沂 10月16日讯 (记者 李晓东)上午9点,临沂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在颐正园三楼会议室盛大召开,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在会上指出,举行的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揭牌仪式,设立全省首个关于城市管理的专门巡回法庭,旨在探索对城市管理案件进行“一站式”审判、执行服务的工作新模式,监督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诉讼,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兰山区作为临沂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商贸活跃,是城市管理的主战场,也是城市管理问题比较集中的区域。违法建筑、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影响市容卫生等方面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任务较为繁重。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城管部门自身不具备强制执行权,只能通过劝导、教育、宣传的方式,争取当事人的支持配合,城管执法效果不佳。同时,近年来兰山区人民法院各类案件收案数量迅猛增长,立案窗口的工作压力很大,难以保证大量的城管非诉执行案件及时立案,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执行难以迅速到位,制约影响了城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和执法效能。

为践行能动司法,畅通城市管理案件立案通道,有效提高工作效力,依法及时追究违反城市管理秩序的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我院决定在全省率先成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专门负责城市管理类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工作,巡回法庭内设审查合议庭和执行合议庭,审查合议庭负责对非诉案件的审查;执行合议庭负责案件的强制执行。审查合议庭审查完毕后将符合条件的案件直接移交至执行合议庭执行,建立推行“审执一站式”的工作新模式。

成立后的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对城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类案件、占道经营类案件、破坏绿化类案件、违法建设类案件、破坏市政设施类案件、违反规定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类案件、噪音污染大气污染类案件、非法捕鱼及破坏河道类案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城市管理类非诉讼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负责执行经审查准予执行的上述非诉行政案件。兰山区人民法院将商同市城市管理局建立了工作协调联络机制,定期开展座谈交流,及时对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并配合城管部门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

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是规范城管部门依法行政,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执法公正的有益探索,必将对城市管理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对城市管理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强制执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更加严谨和规范。同时,也将更加及时有效的制止和打击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不法行为,进一步树立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威。

王院长指出,通过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的有效工作,将在城管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搭建沟通协调的新平台,增进了解,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真正实现阳光执法、公正司法,和谐管理,为建设大美新临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