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贪污、受贿一审被判11年

06.07.2017  19:15
  7月6日上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贪污、受贿案,认定被告人丁凤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扣押其在菏泽市人民检察院的赃款165.76506万元及孳息336.63元,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上缴国库。

  记者 张依盟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