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审计依法行政工作获表彰
近年来,临沂市审计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严格依法行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在近日召开的全市依法行政“五五”规划总结暨政府法制工作会上,临沂市审计局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临沂市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临沂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审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市审计局制定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和《业务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审计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
二是推行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行为。将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权力及主要责任、具体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整理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沂蒙审计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制定了《临沂市审计局规范审计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营造了客观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氛围。
三是开展案卷评查,提升审计质量。持续开展审计执法案卷质量检查,依法行政“五五”规划期间,共抽查各类审计执法案卷372卷,纠正审计定性、审计处理处罚等方面问题807个。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创先争优活动,全市共有55个审计项目被评为优秀项目,有效促进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水平。
四是建立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果。制定了《审计移交移送事项管理办法》,加大案件移交移送处理力度。加强与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定期联络制度。联合市公安局共同签署《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合作备忘录》,加大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力度。参与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和虚假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推行预防犯罪志愿者活动,推动单位内控防范机制建设。
五是严格执法资格,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审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审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执法证的考试和换证工作,确保审计执法一线的工作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得从事审计执法活动。(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