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多角度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
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临沂市积极探索创新,通过设立乡镇监督办事处、建立预算执行监管系统等措施,多层面、多角度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
一是纵向到底。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县区财政局派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试点,目前已在全市推广,共设立驻乡镇办事处44个,充实监督人员198人,全市财政监督队伍达到271人,形成了市县乡“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协调指导、步调一致”的监督体系。市级监督机构发挥“总牵头、总抓手、总调度”的作用,每年年初制定全市监督检查计划,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县区开展工作;县区监督机构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对上完成市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对下加强对乡镇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做法、推广经验、提高监督水平;乡镇监督办事处发挥贴近一线、掌握第一手情况的优势,扎实开展辖区内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高效运行。
二是横向到边。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保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政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执行监管系统,实现了所有财政资金、单位财务核算和集中支付过程的“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可以清晰地监控财政资金的动态、流向。在此基础上,依托预算执行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监督办法,形成监督办牵头、国库支付中心主办、支出科室配合、预算单位具体落实的“互为监督、互为制约”的横向监督体系。
三是齐抓共管。在建立完善财政监督网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站位、拓宽视野,主动加强与纪检、审计、检察等部门的配合,实行“信息互通、检查联动”制度,整合监管资源,增强监督合力,形成了 “配合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如,兰陵县整合县纪委、检察院、县财政局三个部门派驻基层的工作力量,建立联合办公机制,每周召开一次联席会,三部门通报各自情况,提出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或协办的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分工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迅速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