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突出抓好四项工作实现“七五”普法良好开局
临沂市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调研,注重问题导向,结合临沂实际,突出抓好四项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开好局。
一是突出重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全面解读和宣传“两个规划”,在全社会营造“七五”普法的良好氛围;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和时机突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宣传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保障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努力实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目标,开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个重点,充分发挥临沂市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优势,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干部登讲治带头讲法治做法,完善领导干部网上学法普法考试平台,实现领导干部网上学法、普法考试一体化。突出青少年重点群体的普法教育,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对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引领作用,再提升临沂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功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提升法律展室、法律广场等教育场所,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实现基地内法治宣传进展厅、进广场、进课堂,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三是突出关键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在法治实践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以法治县区创建为重点,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临沂市法治县(区)创建指导标准》《临沂市“法治机关”创建等六个指导标准》和《临沂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
四是突出特色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沂蒙精神、红色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突出临沂市法治文化与沂蒙精神、红色文化有效融合,研究制定并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市、县区(开发区)建有一处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有一处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乡(镇、街道)文化广场配套建设法治宣传设施和内容、村(居、社区)文化广场配套建设法治宣传设施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