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临沂日照潍坊网约车新政出台 车价不得低于12万
8日,山东淄博、临沂、日照以及潍坊四市“不约而同”抛出了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对从事网约车的车辆和驾驶员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比前述文件,可以发现,四市在一些规定上有不少相同的地方,如都要求是本地车牌、本地户籍或有本地居住证等,也有所差异。加上青岛,我省已有五市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与同类城市相比,我省各市细则总体偏严。
一辆车最多开8年
综观淄博、临沂、日照及潍坊四市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四市都明确要求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不低于12万元。
这个价格虽然不便宜,但比青岛稍低。青岛对于网约车的价格规定,其价格应不低于巡游出租汽车礼宾型同期购置价格。而青岛现有的两款礼宾型出租车分别是斯柯达速派和雪铁龙C5,相关网站显示,二者新车最低报价分别为16.98万元和18.19万元。
在车价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四市对车辆轴距及新能源车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其中,淄博、临沂、日照三市要求轴距为270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为2600—2650毫米,而潍坊要求轴距为2650毫米。
不过,虽然从轴距上看差别不大,淄博却要求车辆排量1.8升或1.4T以上,潍坊则为1.6升或1.4T以上,临沂、日照则没要求。从车龄上看,淄博要求必须2年内新车,而且行驶里程未满3万公里;临沂则要求2年内未满5万公里;潍坊和日照则仅仅要求3年内新车,对行驶里程没做出具体规定。
四市征求意见稿中对网约车年限的要求一致,即网约车车辆经营许可期限自车辆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四市对网约车驾驶员的户籍、身体状况、驾照、酒驾以及犯罪记录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3年以上驾驶经历是最基本的要求,而且四市都要求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苏州宁波也没咱严
鉴于城市规模以及功能的不同,潍坊、淄博、临沂以及日照并不能跟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进行机械对比。但是对比一些相同等级城市的网约车新政后,齐鲁晚报记者发现,上述四市的网约车新政还是偏严格。
10月17日,河南省开封市正式发布网约车征求意见,该市虽然也要求车辆价格高于当地主流出租车价格,但是使用要求降低为8年内车辆,也未明确提出车价,更为关键的是开封并未对驾驶员户籍提出任何要求,因此被称为最开明的网约车政策。
同为东部沿海城市的苏州市同样要求3年内新车才能注册网约车,而且车价也不低于12万元,这与我省四市政策相近,但苏州并没有对车辆轴距、排量做出要求。
宁波市虽然为计划单列市,但是该市的网约车车辆许可条件要求为燃油车以及清洁能源车轴距265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2600毫米以上,车辆计税价格为12万元以上,但是只需要4年以内的新车,这要比上述四市的要求略低。
四市对网约车的监管也从严。例如,临沂、淄博、日照均规定,网约车公司和司机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潍坊规定,将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
此外,在征求意见稿中,淄博市还对驾驶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在该市交通运输行业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及以上,初次申请的诚信等级为A级;无司法追偿、工商违约、银行失信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也就是说,淄博市民如果在银行有不良记录,是不能开网约车的。
网约车或大幅减少
根据公开报道,我省菏泽、枣庄等市本月也有望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莱芜网友“貂皮大衣”发帖表示:“希望可以严格一点,保障顾客的利益和安全!”不少人为监管网约车专门立法点赞的同时,对于细则中一些较为“严苛”的规定也有些郁闷。
各市细则对车辆、司机和平台等设置门槛后,达标车辆预计出现较大幅度减少。“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临沂现有网约车就有一半被淘汰。对网约车驾驶员设置入门门槛,几乎没什么可抱怨的,但对车辆的要求就显得有点苛刻了。”临沂网约车司机赵先生仔细研究细则后抱怨说,他还面对着油价上涨,每公里给出的车费也比原来的低,自己会考虑还会不会继续做网约司机。
临沂网约司机张先生说:“如果真的按照这些规定实施,我就不能再做网约司机了。我的车价格不足10万,相关手续办完才11万左右,这样就不符合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不低于12万元的要求。”
“有时去的地方比较远,网约车价格比出租车要划算。”临沂市民孙女士经常使用滴滴出行软件。“看到朋友圈里转发的临沂网约车实施细则,规定很全,但是这样会不会成本上涨,以后打车还会比现在便宜吗?”孙女士比较担心价格会上涨。
与孙女士的观点不同,市民王先生认为出台细则是网络约车规范的开始:“有时候我自己打车就发现司机有绕路的行为,想举报还怕被报复。有了管理就不一样了,网约司机也必须遵循相关的规章制度,我认为这个细则应该及时落地实施。”
业内专家认为,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后,运力规模变小,短期内供需会存在一定矛盾。随着政策逐步落地和市场的逐利驱动,供需矛盾有望缓解。
》》》日照网约车新规意见征集中:驾驶员需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11月8日,日照市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征求《日照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意见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8日。
进一步深化日照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地实际,日照市起草了《日照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日照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照市查处非法营运时对私人小汽车合乘认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
根据《日照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继续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和期限制,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巡游车应当喷涂、安装明显的专用标识,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以及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网约车不得设置与巡游车相同或相似的车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等巡游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和站点候客。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分摊费用仅限于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合乘每日每车派单次数不超过两次。
根据《日照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车辆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注册日期未满3年;(三)燃油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且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且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四)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个人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应当具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且车辆所有人名下无尚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持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四)无暴力犯罪记录;(五)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居住证。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并经考试合格的驾驶员,在考试成绩公布10日内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注册后上岗,参加继续教育、诚信考核。
本方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临沂“网约车新政” 即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令)文件精神,结合临沂市实际,按照“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有序发展网约车和网约车体现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临沂市制定了《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并于今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网约车管理的具体事项,包括网约车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网约车驾驶员条件,以及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发放等行政许可具体实施问题,并通过设定行政处罚,加强对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经营服务的监管。
根据《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本市车牌且车籍地在许可区域范围内;(二)7 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三)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四)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五)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不低于 12 万元,轴距不小于2700 毫米;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 2650 毫米,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千米;(六)车辆初次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时未满 2 年,且行驶里程未满 5 万千米;(七)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不超过 55 周岁;(五)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居住证。
出租客运管理机构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符合第十五条规定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具备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且符合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经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注销注册后,可以不经过考核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注册后上岗,参加继续教育、诚信考核。
社会各界可以登录政府网站(www.linyi.gov.cn)或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www.lyjt.gov.cn),点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和建议”下载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和信件邮寄的方式,对《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