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着力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08.07.2015 20:03
本文来源: 文化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市相关部署,临沂市文广新局从政策、资金、宣传推介、品牌打造四个方面创新工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
一是政策保障,先后出台了《临沂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临沂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规范市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4项,省级19项,市级117项,县级552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9人,市级80人,县级275人;各类非遗博物馆、传习所60余个。
二是经费保障,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每年100万元,实施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编撰成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室、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陈列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数据库“四个一工程”,每年评选10名模范传承人,给予传承经费支持。
三是宣传推介保障,利用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等开展系列传统文化宣传推介活动,每年举办各类民间艺术展演50余场,连续10年成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暨民间艺术展演。先后组织“木旋玩具”、“彩印花布”、“草柳编”、“布帖画”“陶笛(呢哨)”等赴澳大利亚、埃及、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展览、交流。
四是品牌打造保障,对市场潜力好、具有独特沂蒙文化元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导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以临沭柳编、郯城中国结为代表的一大批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形成了文化产业链,实现经济效益过亿元。
本文来源: 文化厅
08.07.2015 20:03
刘家义在全省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担当作为好书记”“干事创业好班子”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
文化厅
刘家义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山东服务保障工作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
山东服务保障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