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铁腕治污" 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9天

21.07.2015  19:36

   中国山东网7月21日讯 (记者董理 马文文)多年来,临沂市一直是山东省大气污染比较严重的一个城市。然而,通过不懈努力,今年上半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了19天,列全省第一。

  21日上午,在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肯定了临沂市在改善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2015年上半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省前列,其中,细颗粒物(PM2.5)同比改善24.8%,列全省第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改善11.6%,列全省第二;二氧化硫(SO2)同比改善35.4%,列全省第一;二氧化氮(NO2)同比改善16.9%,列全省第三;“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了19天,列全省第六;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了19天,列全省第一;获得省级财政发放的生态补偿资金979万元,列全省第一。

  此前,临沂市长期是山东省空气质量的“差等生”,面对严重的大气污染,2014年上半年,临沂市分别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常务副市长总牵头、相关副市长任指挥长的5个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集中攻坚42类2958个治理项目。今年2月份被环保部约谈后,临沂市变压力为动力,把大气污染防治摆上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在对华东督查中心检查通报的13家企业进行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市域内企业,共对57家企业停产治理、412家企业限期治理,清理土小企业1409家。与此同时,临沂市确立了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双促进”的总体思路,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工作措施。

  葛为砚介绍,临沂市的大气污染,是由于其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偏重,产业布局不合理,违法排污企业长期不落实环保部门整改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超环境承载能力造成的。“这次,临沂市对不计生态成本、不讲法律规矩的严重污染行为果断叫停,既是依法治国、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对这种‘铁腕治污’的做法,应予充分肯定。”葛为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