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18.09.2014  11:50

近年来,临邑县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依法履行复议职责,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程序中。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组织队伍经费设施保障到位

临邑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暨行政复议工作,从实现执政为民、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将行政复议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有重大影响的、关系社会稳定的案件,县长亲自主持研究处理。

一是组织建立到位。2004年,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2013年,成立了全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常务副主任,法制办主任任副主任,启用了县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复议办主任由法制办主任兼任。

二是队伍充实到位。不断增加专业办案力量,2013年公开考选了两名法律专业大学生,目前,有3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负责复议案件办理。经过2013年的调整,复议办配置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3名,复议案件办案能力和工作协调水平大幅提升。

三是保障落实到位。行政复议经费由县财政单独列支,年拨付专项经费2万元,其他经费随报随批。复议办案人员每人一台电脑,并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打印复印机、扫描仪、秘录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在县政府办公场所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在临近县政府的重要地段另辟办公地点,设置了办公室、听证室、审理室、顾问室和便民接待室,配备了复议办案专用车辆。

二、行政复议社会基础扎实

一是集中宣传形式多样。2004年1月《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颁布实施,临邑县组织了为期一周的大规模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材料、出动宣传车、现场解答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的对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其后,利用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10余次。2010年起,临邑县开展了进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军营“六进”活动,还通过法制宣传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不同形式,对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二是日常联系点网络健全。实行县直单位行政复议联系点制度,在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设置了73个行政复议工作联系点,确定每个单位至少办理两个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每年对复议应诉人员至少进行一期轮训。注重以案说法,利用办理复议案件对涉案单位复议应诉人员点对点教育。

三是学习培训力度大。临邑县把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作为执法人员每年培训学习的必学内容。2004年9月份,利用全省换发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证的时机,分两期就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等行政公共法律知识,对全县60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2010年初,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就新修改的《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进行了系统讲解,县长、分管副县长、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科室近400人参加学习。2014年8月8日,临邑县举办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重点培训了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公共法律知识,全县42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班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县政府法制办集体研究制作培训讲稿,相继制作修改复议讲义13稿。2004年以来,通过执法人员轮训和受邀讲课等方式,开展培训班300多场次,参训人员10000多人次。

三、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临邑县精益求精,高度负责,力争将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一是健全行政复议制度。先后建立了立案审查、评议、审理、案件集体讨论、办案质量评查督查、违法复议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健全了立审分离、复议流程、简易程序处理、案卷归档、复议与信访案件移交、复议机构与法院联席会议等运行机制,从制度上确保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办案质量。

二是理顺办案程序。实行立审分离制度,立案与办案人员相对分离,立案后,领导分派案件、明确主办人。实行集体评议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评议,案件处理决定体现集体智慧。实行决定逐级申报签批制度,审理人员出具决定意见,逐级呈报复议办副主任、主任、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三是引入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解决行政争议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影响。截止目前,临邑县变更、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没有发生败诉案例。

四、行政复议社会效应良好

临邑县注重复议后社会效果,注重发挥层级监督职能,注重办案总结,争取达到“审理一案、理顺一片”的全方位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复议后效果。复议后,继续与当事人保持沟通,掌握决定执行情况,确保被申请人主动执行。对一些涉及群体利益的典型性案件,复议后多次到社会层面调查,了解复议决定带来的社会效果,了解申请人对复议决定的真实感受,让行政复议真正起到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党群、政群和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二是注重层级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复议对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作用。复议决定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该撤销坚决撤销、该变更坚决变更。对行政行为违法引起的复议案件,督促有关单位对执法人员严格追责,相继有47名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执法人员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被调离工作岗位。

三是注重办案总结。临邑县把每一件案件都作为理论研究的切入点,组织研讨,总结经验,提炼素材。相继在《法制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和《法制行政》等报刊发表文章70余篇,多篇文章、案例分析被收入全省行政复议应诉资格人员培训材料或在省行政复议疑难案件研讨会上作为典型案例进行研讨。

供稿: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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