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8.04.2015  13:29

临邑县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今年以来,临邑县强化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除明显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全部交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临邑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文件2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4件,全部以“法律依据不足”退回。

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过程中,临邑县严格执制定计划提报制度。凡未列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印制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图,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登记簿和数据库,每季度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并要求乡镇(街道)、县直机关规范性文件依法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强化审查规范化。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标准文本,并在临邑政府法制网上将文件登记(编号、公布)申请书、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提请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请示、规范性文件审查告知书等标准文本进行公示,方便基层规范性文件启动审查程序。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