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法律顾问不点头,县长不签字
临邑:法律顾问不点头,县长不签字
96件政府文件草稿在审查中,被“毙”掉了9件,原因——“法律依据不足”!
这是2014年临邑法制办的“战果”。在不少地方对法律顾问“顾而不问”、流于形式的情形下,临邑县可谓动了真格。
3月14日,临邑县委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从战略高度将政府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巩固。
“真不容易,总算批下来啦!”日前,当记者走进临邑县政务中心副主任高鹏的办公室时,他兴奋地挥舞着手中《临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说,“拟定这份文件历时6个多月,六易其稿。”
文件“难产”,是卡在了曹法东这儿。他是县法制办副主任,也是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之一。曹法东翻到文件的第七条指给记者看:“这条规定涉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公开交易的范围,原稿中为‘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应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还应加上‘政府投资’这一项。如果漏掉了这一项,就缩窄了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范围。”
最终,法律顾问共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2条,这份文件从58条修改到42条。
据临邑县法制办主任王元勋介绍,临邑从2008年起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4年5月首次正式签约聘用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单位,12人的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中,6人是来自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法律顾问负责对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对重要政府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论证。
眼下,每逢县政府研究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合同审查、重大信访案件、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必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到场,在法律层面上把关。“过不了法律顾问那一关,我这儿就不签字。”这是临邑县县长林春元常说的一句话。
林春元认为政府部门增强法治意识,实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必须在工作流程上将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制度置于政府文件出台前端。
去年11月23日,一份关于某银行与临邑县政府业务合作的协议摆上了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临邑县常年法律顾问牟长庆的案头。协议中,该银行为减少风险,将担保责任放在了县政府身上。从业多年的牟长庆一眼看出了问题: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不得为保证人,更不能为企业提供担保。政府直接作为签约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他据此建议银行更换了协议主体,由此有效避免了政府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出现违纪违法担保承诺的行为。
依法治国,根基在基层。2014年以来,临邑县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98%,复议决定纠错率提高到31%。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县域治理,就要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用法律手段破解难题。党政干部学会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老百姓学会依法维权讨说法,让法治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建设高效廉洁法治政府就能尽快推进。”临邑县委书记景文新说。
来源:《大众日报》(2015年4月7日01版),原标题为:法律顾问不点头,县长不签字——临邑:重大决策必请法律顾问到场,文件出台须过合法性审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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