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海洋主权 山东强化海域水下文化遗产保护
人民网济南12月1日电 近日,山东省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烟台举行。“山东省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办公室”揭牌,山东省文物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签署《关于合作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框架协议》。
山东海岸线漫长,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也是陆海两条丝绸之路的交汇点。在全省水下文物资源调查中,山东省共发现水下疑似文物点100余处,山东省管辖海域内仍保存着众多的水下文化遗存和沿海明清海防设施。沿海有大量的古代港口、码头、航标、沉船、古建筑等文物点。水下文化遗产和分布于地上地下的文物古迹一样珍贵,是不可再生、无可替代的珍贵文物资源和海洋资源,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我国海洋主权的历史积淀和实物见证。保护好海域内的文化遗产,对于保障国家文化安全,捍卫国家海洋主权,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山东省海洋部门和文物部门今后将定期开展针对文物分布海域的集中巡航和日常巡查,加大对破坏水下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惩治力度。此外,两部门还将积极开展涉海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联合执法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打捞、盗窃、盗掘、破坏水下文化遗产等行为。其中,海监机构在开展海域、海洋环保、海洋工程、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等执法巡查时,要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巡查的重要内容,对有关生产、建设单位、船舶和人员是否存在非法打捞、盗窃、盗掘、破坏水下文化遗产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涉嫌违法的要及时制止并向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山东省文物局将向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供水下文化遗产调查、监测、保护和水下考古等方面的数据,以及水下文化遗产埋藏信息,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在全省海洋与渔业“一张图”中予以标识。两部门将联合实施水下文化遗产立体动态监视监控,建立相应信息通报制度。向公众普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知识,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共享保护成果的良好氛围。(孙士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