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实行“四公开”
08.06.2015 17:36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一、公开任职时间。鉴于部分主要教职任职流动性大,对每一个申请备案的主要教职人员都要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防止借任职备案搞变通,确保任职备案人员场所任职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公开任职标准。公开申请备案的主要教职人员履历,严格教职身份的标准,确保场所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三、公开任职条件。优先任职戒腊时间长、实际主持教务时间长、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任职对象,确保主要教职任职威望高、能服众。
四、公开任职环节。在任职摸底前注重征询团体、场所、信众的意见;在摸底中注重身份证、戒牒等原始证件的甄别;在摸底后及时公示,自觉接受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以确保本次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公正圆满。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8.06.2015 17:36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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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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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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