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档案局关于举办全省档案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展览活动的通知
各市档案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档案馆: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纪委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档案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展示全省档案系统党员干部的精神风貌,经省档案局党组研究决定,于2005年1月,在省档案馆举办全省档案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为主题,宣传、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齐鲁大地优秀的廉政文化资源,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创作一批具有思想性、艺术性的廉政文化作品,推进全省档案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二、作品种类
书法、绘画、摄影以及其他形式的艺术作品。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原则上要体现廉政建设要求,展示廉政建设成果。作品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深刻,突出特色,具有教育、警示、启迪、引导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修身养德、保持党员纯洁性的作用。
2、书画作品书体不限、画种不限;草书、篆书作品应附释文。
3、每件作品需装裱好寄交,并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4、各单位报送作品不少于6件(种类齐全,多者不限)。
四、作品征集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应征作品报送至:山东省档案局办公室(济南市经十路11619号,邮编250014)。联系人:杨大鹏,联系电话:0531—67988025。
五、说明事项
1、作品必须是档案系统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原创,若属侵权作品,后果由作者自负。
2、主办方对所征集作品享有非营利目的使用权。
3、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原则上由省档案馆收藏。
4、此项展览作为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的一项日程,届时将组织与会代表参观。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对此次活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指派专人负责作品的征集报送工作,确保将体现本地最高水平的作品征集上来。展览结束后,将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奖,对组织得力、报送作品质量高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山东省档案局
2014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 办公室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