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月起举报酒驾等可获最高1000元奖励
03.11.2016 15:0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了解到,属于举报有奖范畴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交通肇事逃逸,客车、校车超员,酒驾、醉驾、毒驾及无证驾驶等,举报人经信息核实后可获得50元至1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举报人的举报后,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处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信息。若接到举报却未及时处理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 娄 辰
[编辑: 张珍珍]
本文来源: 半岛网
03.11.201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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