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多举措加强外来非法传教活动管理

28.07.2015  14:20
 

加强教职人员培训和管理,要求对外来非正常传教人员不接纳、不留宿、不登台、不参与。落实乡镇分管负责人、村党支部、教职人员共同负责制,全面掌握非法传教人员身份、活动内容、行程安排、手续办理等情况并及时向市局汇报。民族宗教局执法人员每月一次定期到村检查,对有群众举报、联系外来人员频繁的村随时检查,及时发现情况。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民族宗教局与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密切关注非法传教活动事态发展,及时制止取缔。

今年以来,先后依法取缔、遣返来自青海省循化县、甘肃省康乐县、广河县等地的外来传教人员2批12人次。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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