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总工会举行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聘用仪式
10月17日上午,莱芜市总工会在市职工服务中心举行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聘用仪式。聘用仪式上,莱芜市总领导向9名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发放了聘书。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卢部长出席聘用仪式并授课,莱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君业在聘用仪式上讲话。
陈君业在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对工资集体协商越来越重视,相关法规越来越严密,职工群众越来越拥护。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任务繁重而艰巨,面临着众多困难,主要存在着工资集体协商问题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不会谈等现象。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陈主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要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减少因工资分配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和利益矛盾,把劳动者的利益诉求纳入理性合法的轨道,促进劳动关系双方理解沟通、真诚合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二是明确责任。各级总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企业工会、基层工会、专职指导员“五个层面”,要充分发挥好各自职责,明确任务,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各级总工会要做好调度、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帮助协调地区之间、地区和行业之间的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同互动,切实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各产业、行业、企业、基层工会,要协助、配合好专职指导员的具体实际工作。各专职指导员要勤于学习、敢于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能力和水平,努力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能手。三是合力推动。在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审时度势、不拘形式、突出重点、不断完善,也就是对企业状况、职工收入、消费指数等信息采集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对企业经济形势、企业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要做到审时度势;对具体开展工作时的方式方法要做到不拘形式;对单位、行业、人群要做到突出重点。各级工会组织共同努力,合力推进,不断促使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康发展。
莱芜市总工会相关领导,9名专职指导员,各区工会主席(任),各镇(办)工会主席约计40人参加了聘用仪式。(亓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