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独立以来农业发展取得丰硕成果
乌兹别克斯坦作为传统农业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近一半,农业是该国经济命脉和支柱产业。总统卡里莫夫在自己的著作中强调:“农业是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来源,是国家预算主要来源。农业是国民经济、社会生活和政治发展最重要环节,是国家走向繁荣和富足的保障”。
·乌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农业发展
(一)促进农产品流通,鼓励农村自由经营
独立21年来,乌政府为农场主提供土地进行农场建设;提高棉花收购价格,提高农民种棉积极性;除棉花外,其他农产品均按照市场价格销售,加强了农业生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并逐步削减国家对籽棉、马铃薯及其它果蔬类农产品国家订购量,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农场经济发展,鼓励农村地区自由经营活动。
(二)巩固法律基础,为农业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独立21年来,乌政府出台一系列规划和法案促进农业发展,提升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提高农业的国民经济贡献率。先后出台了《土地法》、《私有财产法》、《私企法》、《农场主法》、《务农法》等。
此外,乌总统卡里莫夫先后颁布一系列总统令,进一步提高国家对农业的重视程度。如2008年签署《关于增加私人副业、农场业牲畜养殖数量和扩大动物产品产量》的总统令,2009年签署《关于扩大食品商品生产和扩充国内市场》总统令。
2009年,为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提升农场主社会地位,改善农村人口生活质量,乌政府颁布《农村发展与建设年纲要》。纲要旨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根本改变农村面貌,使农村人口生活水平向城市靠拢。2009年,乌政府投资17.76亿美元用于农村建设,2010—2012年期间乌政府每年用于农村地区建设投资均超过17.76亿美元。
·乌农业发展状况明显改观
(一)农村地区整体状况发展向好
得益于乌政府强有力农改措施,乌农业生产逐渐呈现产业化、集约化、高效化趋势。根据乌《土地法》,国家为务农人员提供土地,使用期50年,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充足的空间和时间。低效率、低利润的生产经营模式被逐渐废止。农业产量逐年扩大,农村地区务农人口逐步增加。目前,乌80%的农村家庭拥有土地,村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地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
(二)农产品结构得到根本优化
据乌方统计,1990—2010年期间,乌籽棉产量占农产品比重从47.7%降至11.1%,畜牧业产品占比从36.6%增至40.6%。谷物年产量从203.8万吨增至750.4万吨,马铃薯产量增长了4倍,瓜果产量增长20%。为提高产品质量,乌政府为农产品加工引入先进设备和工艺,近10年来乌果蔬和乳肉类产品加工量增加了两倍。农产品结构的优化带动了农产品产量提升,从而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改善奠定了丰富的物质基础。
·紧密跟踪市场动态,完善农产品仓储、加工、销售环节
(一)对市场进行全面调研
乌农业生产不仅满足内需,而且将产品定位国际市场。以纳曼干州为例,该州在2011年对农产品市场供求状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并以此为依托对2012年农产品丰收季期间对农产品加工规模量体裁衣,总计加工4.5—5万吨农产品,包括1.2—1.5万吨马铃薯,9千至1万吨水果,近两万吨蔬菜及其他产品。
(二)农产品仓储、加工、销售一条龙体系日益完善
为提高农产品销量,乌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仓储、加工、销售体系建设。以纳曼干州为例,该地区总计45处蔬菜存储仓库,储量达3.7万吨;14处果蔬冷库,储量2万吨。为完善农产品分销渠道,将零售与批发结合,一大批专门从事农产品零售批发贸易本土企业应运而生。
同时,纳曼干州肉奶类产品加工蓬勃发展,州内修建大批畜牧养殖基地,从海外进口优良畜牧品种,同时将州内苹果、干果、蔬菜出口到塔什干和国外市场。(农业部网站)